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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網2月25日訊 (海都記者 陳超)  駕駛閩AT0400出租車的陳仁宇,暗用“跑得快”,還繞路,坑了初次來福州的四川少年870元。陳仁宇被福州市道管處處以取消出租車駕駛員從業(yè)資格,三年內不得開出租車,不得從事網約車營運的處罰(詳見海都報2月23日A05版、2月24日A04版)。

海都記者了解到,昨日福州市交通綜合行政執(zhí)法支隊對陳仁宇宰客惡行進一步深入調查,現已確認陳仁宇存在“擅自調整計價器影響營運秩序”、“無故繞道”、“在出租車營業(yè)站點外攬客、拉客”和“未取得有效《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yè)資格證》駕駛出租汽車從事經營活動”四項經營性違規(guī)行為,交通執(zhí)法部門對陳仁宇頂格處以8000元罰款。

此外,因閩AT0400車主存在“管理不善”和“聘用未取得有效《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yè)資格證》的人員駕駛出租汽車從事經營活動”兩項經營性違規(guī)行為,依法處以8000元罰款。

事件回顧

從福州火車站南廣場打車到福飛北路浮村,打表660元,另外還被收取210元過路費。21日,四川少年小淡初到福州找姐姐,花了一筆昂貴的打車費。福州交通執(zhí)法部門及時介入調查,幫小淡追回了損失。

記者了解到,21日10時46分左右,小淡在福州火車站南廣場黃金大酒店附近,坐上了車牌號為閩AT0400的出租車。“司機很熱情地叫我坐車,而且說打表,我就上了車。”小淡說,司機繞來繞去開了20多分鐘,停車后計價器居然顯示660元的車費,“司機還問我錢帶得夠不夠,他看見我身上有900元,立刻又說要收過路費,我第一次來福州也不懂,一共被收了870元。”小淡說,他冷靜思考后覺得自己應該是被騙了,隨后撥打110投訴,最終由福州交通執(zhí)法部門介入處理。

“接到投訴后,我們立刻展開調查。”執(zhí)法人員介紹,他們先通過探頭鎖定了涉事的士車牌號,根據GPS定位發(fā)現該車在斗門高架橋附近。隨后,執(zhí)法人員立刻出動,截住了涉事的士(如圖)。“經問詢,涉事司機陳某承認在車上裝了跑得快,并在搭載小淡時繞了路。”執(zhí)法人員告訴記者,調取該車計價器記錄后還發(fā)現,從2月10日至21日,該車共有10多單計價器金額異常。

責任編輯: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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