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xiàn)在的位置:海峽網(wǎng)>新聞中心>福建頻道>福州新聞
分享

近日,鼓樓法院審結一起公司與銀行之間因通知存款利息爭議而產生的儲蓄存款合同糾紛。公司以為會得到70萬元的利息,可是取款時,利息只有6萬元。這到底是怎么回事?

2022年7月和2023年8月,深圳某有限公司在福州某支行辦理了三筆“單位通知存款業(yè)務”,預設為“7天通知存款,利率2.1%”。然而,2023年11月,公司對案涉三筆存款進行“關戶支取”時,利率卻只有0.2%。公司認為,案涉存款應按7天結算周期,并自動轉存本息,三筆存款應分別按約定的2.1%、2.1%、1.45%年利率計算,銀行應支付利息共計70萬余元,扣除已支付的6萬元,利息差額達64萬余元。

因利息計算差異大,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銀行按“7天通知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鼓樓法院審理認為,首先,“7天通知存款”業(yè)務要求存款人提前通知支取,并非固定以每7天為結算周期;其次,公司應知悉,若要獲得既定利率,需提前通知支取,否則按活期利率計算。因負有舉證責任的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證據(jù)證明其事實主張,法院依法駁回其訴請。

法官表示,根據(jù)《通知存款管理辦法》,通知存款不約定存期,支取時需提前通知金融機構。存款人應提前通知支取款項,并按實際存期計息。通知存款業(yè)務是受央行準許設立的業(yè)務類型,其兼具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的性質,存款人提前通知金融機構約定支取通知存款的方式由金融機構與存款人自行約定。存款人應按通知存款品種提前通知支取款項,并按實際存期計息。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和長短劃分為“1天通知存款”和“7天通知存款”兩個品種,“7天通知存款”必須提前7天通知約定支取存款。通知存款存入時,存款人自由選擇通知存款品種,但存單或存款憑證上不注明存期和利率,金融機構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相應利率水平和實際存期計息,利隨本清。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記者 林春長 通訊員 陳克鋮 吳厚鑫)

責任編輯:趙睿

最新福州新聞 頻道推薦
進入新聞頻道新聞推薦
福州多舉措促商業(yè)品牌首店發(fā)展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一周熱點新聞
下載海湃客戶端
關注海峽網(wǎng)微信
?

職業(yè)道德監(jiān)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14 舉報郵箱:service@hxnews.com

本站游戲頻道作品版權歸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權,請聯(lián)系我們,本站將在3個工作日內刪除。

溫馨提示:抵制不良游戲,拒絕盜版游戲,注意自我保護,謹防受騙上當,適度游戲益腦,沉迷游戲傷身,合理安排時間,享受健康生活。

CopyRight ?2016 海峽網(wǎng)(福建日報主管主辦) 版權所有 閩ICP備15008128號-2 閩互聯(lián)網(wǎng)新聞信息服務備案編號:20070802號

福建日報報業(yè)集團擁有海峽都市報(海峽網(wǎng))采編人員所創(chuàng)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yè)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版權說明| 海峽網(wǎng)全媒體廣告價| 聯(lián)系我們| 法律顧問| 舉報投訴| 海峽網(wǎng)跟帖評論自律管理承諾書

友情鏈接:新聞頻道?| 福建頻道?| 新聞聚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