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11月16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朱敏敏) 省檢察院昨發(fā)布消息稱,廈門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李棟梁(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經省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莆田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并移送審查起訴。日前,莆田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李棟梁在擔任廈門市湖里區(qū)區(qū)長、區(qū)委書記,廈門市副市長期間,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利用其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直接或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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