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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廈門一培訓機構(gòu)老師 自稱人脈廣騙走家長10多萬

廈門一培訓機構(gòu)老師 自稱人脈廣騙走家長10多萬

海峽網(wǎng)訊 據(jù)海峽導報報道 父母都希望孩子能上好學校,不過,小心騙子借此詐騙家長錢財。近日,同安區(qū)法院就發(fā)布了一起騙子以“花錢幫孩子上學”為由騙取幾位家長10多萬元的案件。

法官提醒家長,如果有人自稱“人脈廣”,可以幫孩子上好學校,家長就要警惕了。因為,稍有不慎就會落入詐騙陷阱!

自稱“人脈廣”向家長索“疏通費”

林某是同安一家培訓機構(gòu)的老師,小湘在這個機構(gòu)學舞蹈。

2015年10月,林某告訴小湘的父親阿加,可以讓小湘到廈門某藝術學校讀書,但需要10000元作為“疏通關系費用”。

阿加覺得能到藝校讀書對孩子很有幫助,沒多想就把錢轉(zhuǎn)給了林某。2017年5月9日,林某聯(lián)系阿加稱,小湘已被廈門某藝術學校錄取了,需要馬上繳交學校的住宿費、伙食費等共計14400元。

林某還說,從7月份起,小湘每周六要到藝術學校進行基本功培訓。聽林某說得煞有其事,于是,阿加又轉(zhuǎn)了14400元給對方。

然而,實際上這是一場騙局!事后,經(jīng)核實,該藝術學校表示,不會委托校外機構(gòu)或人員來參與招生工作,更沒有授權(quán)哪個機構(gòu)或個人直接錄取學生。

雖然,每周六上午,阿加都載著小湘到林某的培訓點,但是,據(jù)小湘說,培訓期間林某只帶她去過一次學校,而且也沒有進行基本功培訓,其余時間全部在林某的培訓點靜坐。

聲稱能進藝校體校其實全是騙局

2017年8月中旬,阿加在與林某閑聊時提起外甥小森想要到體校讀書,林某又聲稱可以幫忙介紹進體校。

2017年9月24日,林某稱小森已經(jīng)被廈門市某體育運動學校錄取,隔天就能到學校上學,但需要先繳交5000元住宿費、伙食費。于是,阿加又轉(zhuǎn)了5000元給林某。

這又是一場騙局!經(jīng)核實,該體育運動學校表示,并沒有招收一個叫小森的同學。而且,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學生都安排在校園內(nèi)住宿,學校吃住都是免費的,由政府財政撥款,不存在住宿費與伙食費,九年義務教育階段的學雜費也是免收的。

2017年10月,林某用另外一個手機號碼假裝成藝校老師與阿加聯(lián)系,阿加從聲音辨認出“藝校老師”其實就是林某后,才明白了事情的真相。隨后,阿加立即報警。兩年時間里,阿加總共被騙取了29400元。

多位家長被騙涉案金額10多萬元

經(jīng)查,上當?shù)倪€不只是阿加。在2017年6月至8月期間,林某還以“疏通關系”讓孩子上公辦學校為由,騙取了4名家長共計10多萬元。

在與學生家長的接觸中,林某發(fā)現(xiàn)這些家長都希望孩子能進廈門市島內(nèi)的學校讀書,于是萌發(fā)了想要利用這個機會狠狠賺一筆的念頭。他利用學生在自己琴行培訓的機會,不斷地向?qū)W生的家長吹噓自己人脈很廣,可以“搞定進島讀書”的事宜。學生的家長本來就對廈門市島內(nèi)的學校心向往之,經(jīng)不住林某一再游說,毫不猶豫向林某轉(zhuǎn)賬幾千至幾萬不等的“活動經(jīng)費”,請他幫助自己的孩子上心中更好的學校。

然而,2017年9月份開學后,這四名家長的小孩均未能進入到公辦學校讀書,而林某已將所得款項全部揮霍,在無法退款后家長選擇報警。

林某在朋友中是出了名的“人脈廣”,朋友有什么事他都跳出來“幫忙”,然而卻是拿了錢不辦事。據(jù)查,林某還曾以提供法律幫助為由,騙取小波7600元律師費;以鋼琴銷售賺差價為由,騙取阿杰25800元。

法院審理認為,林某虛構(gòu)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詐騙罪。因此,一審判處他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二萬元,被判退賠違法所得。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導報記者陳捷通訊員同法/文陶小莫/漫畫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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