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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拓寬選人用人渠道,進一步加強公安機關隊伍建設,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遴選公務員到漳州市公安局工作。現(xiàn)將方案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

計劃遴選漳州市公安局民警20名,遴選職位、遴選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6年漳州市公安局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附后,以下簡稱《遴選職位表》)。

二、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范圍

漳州市各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上述對象不含市公安局所屬各分局和中央、省垂直管理系統(tǒng)在漳州市及各縣(市、區(qū))的直屬或派駐機構,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熱愛公安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工作能力強,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公務員工作經歷(截至時間為2016年8月15日)。除試用期內不定等次外,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公安機關報考人員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0年8月15日后出生),其他報考人員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5年8月15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符合遴選職位招考要求的其他任職資格條件和任職回避要求;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報考者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6年8月15日前取得。

報考者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雙學歷(位)的報考者,其第二學歷(位)的專業(yè)可用于報考相應專業(yè)要求的職位,但該雙學歷必須是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列入國民教育序列的學歷。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fā)改委《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yè)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yè)”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yè)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yè)”證書的報考者,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tǒng)一電子注冊,在本省范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上述報考者的“雙學位”、 “雙專業(yè)”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教育廳門戶網站(http://www.fjedu.gov.cn/)的查詢平臺查詢認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備報考資格,不得報考:曾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yǎng)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新錄用公務員在試用期內的;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公務員錄用考試但未滿招考職位規(guī)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報考人員與所報考單位構成《公務員回避規(guī)定(試行)》中任職回避情形的;2016年受到效能告誡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辦法

本次公開遴選報名由漳州市公安局組織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具體地點及聯(lián)系方式見《遴選職位表》。

(一)報名時間:2016年8月15日至8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提交《2016年漳州市公安局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登錄漳州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 http://www.zzpta.com》自行下載打印,按照填寫說明及要求規(guī)范填寫后,按干部管理權限提交單位及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蓋章)一式兩份、二寸照片4張、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遴選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書或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報考人員填寫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有效,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遴選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其他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多報無效并取消本次遴選考試資格。經資格審核合格參加筆試人數與遴選職位計劃人數比例低于3︰1的,遴選職位計劃人數為1人的取消該遴選職位(允許該職位報名人員改報其他職位),如果遴選職位計劃人數為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應減少該職位遴選計劃人數。

(二)資格審核:根據本方案和《遴選職位表》的資格條件,漳州市公安局對報考人員進行報考資格條件的審核。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應當在2016 年8月25日下午5︰30前到漳州市公安局人事處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準考證的或未及時提交證件材料和合格照片所造成準考證無法領取、因此不能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負責。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內容側重于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筆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2.筆試時間。筆試時間為2016年8月27日 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筆試地點設在漳州市,考場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二)面試

1. 面試人選的確定。根據報考者的筆試成績,按照每個職位遴選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不足3倍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因故自行放棄面試,應在面試前兩天下午5︰30之前向市公安局確認,由此造成進入面試人員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可在報考該職位的報考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面試人員。

2.面試時間和地點。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在漳州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公布,面試的時間、地點由市公安局另行通知。

3.面試的組織。面試將采取結構化面試等形式進行,重點測試報考者的專業(yè)素質、業(yè)務水平及其他綜合能力,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每個面試考場由7名考官組成面試考官小組。考生的面試成績?yōu)?名考官所給分數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算術平均值??忌拿嬖嚦煽儺攬龉?。

(三)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1.考試總成績總分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即按照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的方式計算考生考試總成績。取小數點后2位(不四舍五入)。

2.計劃遴選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比例出現(xiàn)大于或等于1︰1的情況的,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應達到75分以上(含75分),方可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面試成績未達到75分的,取消報考資格。

3.若2名以上(含2名)報考者筆試、面試合計總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加試1場面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五、體能測評

非公安機關報考者在面試合格后,須參加由市公安局組織的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一個項目不合格者,為體能測評不合格,取消體檢、考察資格。體能測評只組織一次,在規(guī)定時間未參加體能測評的取消遴選或遞補資格。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六、考察、體檢

1.根據參加遴選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遴選職位計劃人數1人的,考察人選與遴選職位計劃人數比例為2︰1;遴選職位計劃人數在2人及以上的,可適當降低考察人選的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2.市公安局負責實施考察工作。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考察德才表現(xiàn)、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開展考察工作時,在考察對象的單位發(fā)布考察預告,將考察對象的簡要情況、考察時間等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預告。組織考察工作,可以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查閱資料和人事檔案、專項調查、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

3. 市公安局組織考察合格人選參加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 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非公安機關報考者并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規(guī)定執(zhí)行。

4.因考察人選考察不合格,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遴選資格,造成遴選職位沒有考察人選的,可從報考該職位進入面試(非公安類還需體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

七、公示和辦理轉任手續(xù)

1.根據報考者的考試成績、考察以及體檢等情況集體研究,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和職位需求,綜合考量確定擬遴選人員,并在漳州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和擬遴選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人員,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轉任手續(xù)。

3.遴選人員按公開遴選的職位任職。

4.非公安機關的遴選人員辦理錄用人民警察手續(xù)。

5、遴選人員需在新遴選機關工作滿一年以上,方可交流到其他單位。

八、咨詢監(jiān)督

1、咨詢電話:2622068、2622011(漳州市公安局人事處),政策咨詢電話服務時間為遴選期間正常上班時間。

2、監(jiān)督電話:2682007(漳州市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

九、注意事項

1.報考者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遴選資格,并記入公務員誠信檔案。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責任。

2.請報考者注意登錄漳州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了解有關考試信息。

3.本次公開遴選公務員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本方案由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來源:漳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責任編輯:周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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