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發(fā)布《關于香港航線相關機票特殊處理的通知》。圖片來源:@中國南方航空 微博(點擊可查看大圖)
南航也發(fā)布了《關于香港航線相關機票特殊處理的通知》。
通知內容包括:
一、適用客票
客票為南航784票證,出票日期為2019年8月12日(含)前,旅行日期為2019年8月12日(含)至2019年8月18日(含),客票航程中包含中國內地與香港之間南航航段(包括南航實際承運航段及代碼共享航段)。
二、操作辦法
對符合上述條件的客票,允許對客票未使用部分,在客票有效期內免除退票費進行退票(包括原客票規(guī)則不允許退票的客票);或者免費變更一次至8月25日(含)前的南航實際承運的香港、廣州、深圳、珠海進出港航班,允許變更航程,不收取票價和稅費差額。變更至8月26日(含)后的航班,按照自愿變更處理。
責任編輯: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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