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海峽網>新聞中心>國內頻道>國內新聞
分享

離婚冷靜期設置仍存爭議。1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分組民法典各分編草案。有委員建議應設立離婚冷靜期甄別機制,涉及重婚、家暴、遺棄、惡習等情形,沒有必要給予冷靜期。

澎湃新聞注意到,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第1077條規(guī)定了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guī)定期間屆滿后三十日內的,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fā)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李鉞鋒說,從立法的本意來看是避免婚姻當事人輕率離婚、沖動離婚,以維護家庭穩(wěn)定。

“當前一些法院在離婚案件中也探索設立離婚冷靜期制度,在婚姻雙方當事人均同意的情況下,給予一定期限的冷靜期,冷靜期滿后法院根據雙方當事人態(tài)度決定是否進入離婚訴訟程序,產生了較好的社會效果。”李鉞鋒表示,但實踐中,并不是所有的登記離婚都是沖動離婚,“一般而言,對于存在如重婚、家暴、遺棄、惡習等情形的,則沒有必要設置冷靜期”。

在李鉞鋒看來,前述草案已從正面規(guī)定設立冷靜期的條件,但未從反面規(guī)定不必設立冷靜期的情形,有待完善,應設立甄別機制。

為此,他建議在草案1077條后增加一款作為第三款: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不設置冷靜期:(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責任編輯:林晗枝

最新國內新聞 頻道推薦
進入新聞頻道新聞推薦
兩岸嘉賓聚首陜臺會共話交流合作——“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一周熱點新聞
下載海湃客戶端
關注海峽網微信
?

職業(yè)道德監(jiān)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14 舉報郵箱:service@hxnews.com

本站游戲頻道作品版權歸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權,請聯(lián)系我們,本站將在3個工作日內刪除。

溫馨提示:抵制不良游戲,拒絕盜版游戲,注意自我保護,謹防受騙上當,適度游戲益腦,沉迷游戲傷身,合理安排時間,享受健康生活。

CopyRight ?2016 海峽網(福建日報主管主辦) 版權所有 閩ICP備15008128號-2 閩互聯(lián)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編號:20070802號

福建日報報業(yè)集團擁有海峽都市報(海峽網)采編人員所創(chuàng)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yè)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版權說明| 海峽網全媒體廣告價| 聯(lián)系我們| 法律顧問| 舉報投訴| 海峽網跟帖評論自律管理承諾書

友情鏈接:新聞頻道?| 福建頻道?| 新聞聚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