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被猥褻女童隨養(yǎng)父回家 知情人:養(yǎng)父曾任財政所所長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 (記者 朱健勇 王榮輝)近日,“南京南站男子猥褻女童”案件引發(fā)輿論廣泛關注。17日下午,嫌疑人段某某的父親與受害女童在當地婦聯部門的陪同下返回家中。警方通報稱,受害女童兄長段某某承認其實施了違法行為。
8月15日,南京鐵路公安處南京南車站派出所官方微博發(fā)布消息稱,8月12日19時許,南京南站候車室內發(fā)生一起涉嫌猥褻女童案件。南京鐵路警方高度重視,經過深入細致偵查工作,8月14日在河南滑縣將嫌疑人段某某(男,18歲)抓獲。經調查,同行的兩名成年人為段某某父母,女童為段某某父母的養(yǎng)女。南京鐵路警方依據查證事實,以涉嫌猥褻兒童罪依法刑事拘留了段某某,對段某某父母正在進行調查處理。
河南滑縣財政系統(tǒng)人員通訊錄顯示,該縣某鄉(xiāng)鎮(zhèn)財政所所長名為段某國。
8月16日,一位在政府工作多年的女士告訴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段某國以前是財政所的所長,后來因為到年齡了就內退了,有幾年都沒來了,他是二婚,“他退休后去賣保險了,別的就不知道了”。該鄉(xiāng)鎮(zhèn)政府的另一位工作人員說,段某國就曾給他推銷過保險,但是后來沒買。
8月17日下午,在段某國住處的巷子口,一位50多歲的大姐向記者透露,段某國很早離婚,婚內有一子,現在鄭州工作,很少回家。涉案男子段某某是段某國與其現任妻子之子。
通過段某國社交軟件相冊展示資料,其兒子2008年在參加規(guī)范漢字書寫活動中獲獎,2013年還被評為“先進小先鋒”。
當記者問及段某國小女兒的情況時,一名鄰居表示,該女孩是段某國在2009年左右收養(yǎng)的,談及收養(yǎng)原因,鄰居稱在當地有兒有女是一件很吉利的事情。“女孩好像是他親戚的孩子,今年8歲,平時一家人經常外出游玩,感情不錯”。
看法新聞記者在段某國的社交平臺公開信息中,也發(fā)現了大量一家人出游的照片,從照片來看一家人其樂融融。
8月17日下午4點30分左右,段某國與受害女童返回家中,期間父女有說有笑,當地婦聯部門人員也陪同左右,并不時為小女孩拍照。
“他們家真的冤的很,小伙子被帶走后他媽媽急的三天沒吃飯,前兩天還暈倒送到了醫(yī)院”一位和段家做了15年鄰居的50歲大媽告訴記者,小女兒確為收養(yǎng)來,但是家里一直拿她比親女兒還親,平時上下學都是去接送的,“我一次晚上11點遇到老段出門,問他去干嘛,他說他閨女想吃好吃的,現在去買點”
在記者說到網絡上瘋傳的照片時,段家的鄰居說,“他們家就是那樣,平時也沒太注意這一方面,我偶爾去他家串門那小姑娘洗完澡都是光著屁股在家里跑的,再加上兄妹倆平時親的很,這才出了這個事”
多位段家鄰居向記者證實,這次去南京是因一家人去看看小兒子要讀書的學校順便也旅游。
如今,段父也多次在鄰居面前表示,是他教導無方,沒有太在意這一方面的家庭教育導致,現在后悔不已。
滑縣外宣辦秦主任告訴看法新聞記者,輿論對小女孩傷害很大,現在南京警方正在進一步調查,屆時會公布案件信息。
8月18日中午,看法新聞記者從南京鐵路公安處宣傳科莫警官處獲悉,南京警方的工作已經完成,“后面不會再發(fā)布消息了”。我們辦案民警經過深入細致偵查工作,發(fā)現段某某確實實施了違法的行為,而且段某某自己也承認了該行為。針對小女孩收養(yǎng)是否合法,這是河南滑縣民政部門的職責范圍。
責任編輯: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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