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聞網(wǎng)1月9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王威 通訊員 王凱樂)劉先生沒有交通違法行為,但他的駕駛證卻突然被扣走12分,申請行政復議后才發(fā)現(xiàn),自己的駕駛證被“克隆”了。原來,林某某因超速被扣12分,他花錢請人制作了假駕駛證,該證冒用了劉先生的身份信息,導致劉先生“躺槍”。林某某得知事情敗露后,向警方投案。日前,馬尾區(qū)檢察院酌情對林某某作出相對不起訴處理。
2016年7月9日晚,林某某駕駛車輛在沈海高速公路上實施了超過規(guī)定時速50%未達80%的違法行為,依法應當處以扣12分的處罰,這樣就需重新申請駕駛證。
林某某害怕無法通過科目一考試而失去駕駛資格。他正為此煩惱時,朋友“小方”告訴他,可以委托他人制作一本“駕駛證”用以處理車輛違章業(yè)務。為逃避處罰,林某某將他的照片和2萬元錢交給“小方”,委托其找人做一本“駕駛證”。
2016年底,“小方”將一本冒用劉先生身份信息的虛假駕駛證交給林某某。2017年1月5日,林某某使用該駕駛證處理扣分事宜,導致劉先生的駕駛證被扣12分。
劉先生沒有交通違法行為卻無緣無故被扣12分,便向相關機關申請行政復議,經(jīng)行政復議后,該處理被依法撤銷。
2018年3月,林某某準備將車輛過戶,發(fā)現(xiàn)之前處理的那條超速記錄仍掛在網(wǎng)上,導致車輛無法過戶。為使車輛順利過戶,林某某只好用自己的駕駛證去處理該超速記錄。
警方后來查到林某某的違法行為。但此時林某某已經(jīng)出國,無法聯(lián)系到他,直到2019年11月,林某某回國,才取得聯(lián)系。2019年11月4日,林某某到馬尾區(qū)公安局快安派出所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行為。
馬尾區(qū)檢察院經(jīng)審查后認為,林某某應當以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罪追究刑事責任。但是檢方鑒于林某某有自首情節(jié),如實供述自己的行為,到案后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理,遂對林某某作出相對不起訴處理。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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