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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戴頭盔遭交警攔截

利勇鋒的血液檢測結果顯示,事發(fā)時,利勇鋒沒有喝酒、沒有吸毒。他的尸檢結果顯示,其符合在交通事故中與鈍性物體碰撞、刮擦致顱腦損傷而死亡。他的家人告訴澎湃新聞,利勇鋒無違法犯罪記錄。

在這起事故中,利勇鋒的女友邱秀玲頭部、腿部受傷嚴重。12月8日,邱秀玲的母親盧順凱告訴澎湃新聞,經過多日治療,邱秀玲的病情有所好轉,漸漸有了一些知覺和意識,但仍舊昏迷不醒,無法開口說話,其治療費用由交警部門承擔。

利、邱二人為何被交警狂追3公里?摩托車為何最后會撞擊綠化帶?這是利勇鋒和邱秀玲家屬心中尚未解開的疑問。

針對此事,河源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眾號“河源警事”12月6日通報稱, 12月1日16時左右,該局交通治安整治組在市區(qū)濱江大道開展交通治安違法整治行動時,發(fā)現(xiàn)當事人利勇鋒駕駛摩托車(經查已報廢)搭乘邱秀玲(當時未戴安全頭盔)存在交通違法行為,整治組成員駕駛警用摩托車鳴警笛并多次口頭要求利勇鋒停車接受檢查。然而,利勇鋒卻驅車加速前進,行至濱江大道距迎客大橋約100米路段時,當事人所駕摩托車失控撞向路邊綠化樹上,事故造成利勇鋒當場死亡,邱秀玲受傷。

上述通報表示,事發(fā)后,該局高度重視,除做好傷者的救治工作和死傷者家屬的安撫工作外,還成立“12.1”交通事故調查組,依法對事故進行調查,并已委托有關社會司法鑒定機構對涉事車輛的安全性能、車輛速度及碰撞情況進行檢驗和鑒定;同時,該局警務督察部門已介入調查,如果發(fā)現(xiàn)執(zhí)法過程中存在問題,查實后將依法依規(guī)處理。

這份警方通報引發(fā)死者利勇鋒家屬的不滿。利勇光表示,通報中的“驅車加速前進”、“失控撞向路邊綠化樹”等描述與事實不符,他們擔心此事得不到公正解決。

利勇鋒的多名家屬向澎湃新聞表示,事發(fā)至今,交警部門只給他們看了三段道路監(jiān)控視頻,其他均沒有答復,他們曾提出要求看兩名協(xié)警的執(zhí)法記錄儀及詢問筆錄、路過車主的行車記錄儀等,均遭拒絕。

河源市公安局公共關系科相關負責人告訴澎湃新聞,當前,河源正在進行交通整治工作,事發(fā)時,后座中的邱秀玲未戴頭盔遭交警攔截,追車的兩名交警均是協(xié)警。

警方為何堅持追趕3公里?該負責人分析說,利勇鋒所駕駛的摩托車因未年審已報廢,可能是“心虛”,故不顧交警的口頭警告,始終沒停車。利勇光表示,出事的摩托車確實沒年審,這種現(xiàn)象在農村很普遍,但交警開始追車時,并不知道這輛車已報廢。

多位在河源市區(qū)拉客的摩的司機向澎湃新聞表示,按照相關要求,乘坐摩托車必須戴頭盔,否則會遭交警攔截。在證照齊全的情況下, 會被處以200元左右的罰款。

是否遭腳踹警方介入調查

事發(fā)一周以來,死者利勇鋒的家屬上網(wǎng)發(fā)帖、朋友圈呼吁,四處尋找目擊者。利家人之所以急于尋找目擊者、事發(fā)視頻,是因為心中有一個“結”。

利勇光告訴澎湃新聞,事發(fā)當天,曾有多名目擊者向家屬稱,摩托車撞到綠化帶前,交警有腳踹動作。他說,這些目擊者后來都改口了,再去問時就說“不清楚”、“沒有看清”。

死者家屬提供的兩段錄音中,一位騎摩托車路過的女車主稱,在御龍灣小區(qū)附近,涉事兩輛摩托車從她兩側快速穿過,兩輛摩托車挨得很近,車速很快,都闖了紅燈;一位路過的男性車主表示,在交警追車過程中,他親眼看到交警曾有拉人動作,至于后面是否踹人,他本人沒有看清,無法判斷。

利勇鋒所駕駛的摩托車在撞擊綠化帶時,附近有多名綠化帶工人在施工。12月7日,澎湃新聞找到當時在附近施工的兩名綠化帶工人,他們均稱,確實聽到了響聲,但沒有看清事發(fā)過程,不清楚事故怎么發(fā)生,也不清楚交警是否有腳踹。

12月8日下午,河源市公安局公共關系科相關負責人答復澎湃新聞稱,該局已委托第三方鑒定機構,對涉事兩輛摩托車是否發(fā)生接觸、碰撞進行鑒定,鑒定結果還沒有出來;調取了三處道路監(jiān)控視頻,只拍到兩輛摩托車快速行駛的過程,并給死者家屬看了三處的監(jiān)控視頻;同時,該局已尋找多輛當時路過的車輛以及更多的目擊者,就是為了弄清事情的真相。

該負責人稱,事發(fā)當日,該局已成立調查組,兩名涉事協(xié)警已接受調查,事件的調查結果還沒出來。針對“涉事協(xié)警有腳踹動作”的說法,該負責人回應稱,相關情況有待調查確定,該局會公平公正處理此事,“該負的責任肯定會負”。

《交通警察道路執(zhí)勤執(zhí)法工作規(guī)范》第七十三條規(guī)定,除機動車駕駛人駕車逃跑后可能對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嚴重威脅以外,交通警察不得駕駛機動車追緝,可采取通知前方執(zhí)勤交通警察堵截,或者記下車號,事后追究法律責任等方法進行處理。

死者家屬認為,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單純兩名協(xié)警的追車行為就已嚴重違規(guī)。河源市公安局公共關系科上述負責人表示,確實有相關規(guī)定。

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智勇認為,摩托車上的當事人未戴頭盔,屬于普通交通違規(guī)行為,依照有關執(zhí)法規(guī)范交警不能因此而追車。根據(jù)相應法律法規(guī),協(xié)警不能單獨執(zhí)法,假如兩名協(xié)警私自決定追車3公里,導致此次嚴重后果,可能涉嫌濫用職權。張智勇說,具體到該事件,假如經調查涉事兩名協(xié)警有拉人、腳踹等行為,并直接導致對方翻車、車毀人亡,還有可能涉嫌故意傷害。

利勇光表示,目前,家屬最想知道事情的真相,希望警方能盡早公布所有相關視頻。利勇鋒的家屬也期盼邱秀玲能早點醒來,講清整個事發(fā)經過。

責任編輯:陳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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