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海峽網>新聞中心>財經頻道>財經新聞
分享

房主隱瞞房屋被查封 中介存在過失也得賠

(記者吳鐸思)福建廈門一購房人經房產中介居間介紹,與售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協(xié)議,后發(fā)現該房產已被法院查封無法過戶,購房人要求房產中介返還居間服務傭金及就售房人應返還的購房款承擔補充責任,并支付違約金和律師費。廈門市集美區(qū)法院一審判決,房產中介公司返還中介費及代辦費5.8萬元,在售房人未能支付給購房人的購房款部分以63.5萬余元為限額承擔補充賠償責任,駁回購房人其他訴訟請求。近日,二審法院判決維持一審原判。

2016年3月,經廈門一家房產中介公司的居間介紹,小駱夫婦與小張夫婦簽訂《房產預約買賣協(xié)議書》,約定小張夫婦將其已購買的集美區(qū)的房產預先轉讓給小駱夫婦,待房屋符合交易條件時,再辦理交易過戶手續(xù)。房屋總價為229萬元。小駱夫婦按約定支付了購房款90.7萬余元及中介費、代辦費5.8萬元。后小駱夫婦發(fā)現該房產已被法院查封無法過戶。

2016年6月,小駱夫婦將小張夫婦訴至集美法院。經調解,雙方一致同意《房產預約買賣協(xié)議書》于2016年9月解除;小張夫婦返還購房款90.7萬余元、違約金、律師費損失35萬元及代付物業(yè)費等,共計約125.9萬元。之后,小駱夫婦又將房產中介公司起訴至集美法院。

法院審理認為,房產中介公司作為專門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具備較強專業(yè)知識、能力和風險意識的機構,應對影響雙方訂約的重大事項承擔基本的核查義務,并及時、如實向委托方告之與合同訂立相關的情況。故在此次房地產經紀活動中,房產中介公司負有主要注意義務。本案中,房產中介公司在履行居間合同過程中存在重大過失,故房產中介公司應退還中介費及代辦費5.8萬元。

法院認為,小駱夫婦作為買方未盡到審慎注意義務,亦存在一定過失,應自行承擔相應責任。綜合本案案情及雙方當事人的過錯程度,酌定小駱夫婦應自行承擔30%、房產中介公司承擔70%的補充賠償責任為宜。小駱夫婦主張房產中介公司對違約金及律師費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缺乏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吳鐸思

責任編輯:唐秀敏

       特別聲明:本網登載內容出于更直觀傳遞信息之目的。該內容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該內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權利,請及時與ts@hxnews.com聯系或者請點擊右側投訴按鈕,我們會及時反饋并處理完畢。

最新財經新聞 頻道推薦
進入新聞頻道新聞推薦
年終盤點:過去這一年中國為全球經濟增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一周熱點新聞
下載海湃客戶端
關注海峽網微信
?

職業(yè)道德監(jiān)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14 舉報郵箱:service@hxnews.com

本站游戲頻道作品版權歸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權,請聯系我們,本站將在3個工作日內刪除。

溫馨提示:抵制不良游戲,拒絕盜版游戲,注意自我保護,謹防受騙上當,適度游戲益腦,沉迷游戲傷身,合理安排時間,享受健康生活。

CopyRight ?2016 海峽網(福建日報主管主辦) 版權所有 閩ICP備15008128號-2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編號:20070802號

福建日報報業(yè)集團擁有海峽都市報(海峽網)采編人員所創(chuàng)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yè)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版權說明| 海峽網全媒體廣告價| 聯系我們| 法律顧問| 舉報投訴| 海峽網跟帖評論自律管理承諾書

友情鏈接:新聞頻道?| 福建頻道?| 新聞聚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