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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鷹2021”文明交通勸導(dǎo)、查處專項行動正式啟動

在白鷺洲路和湖濱南路交叉口開展文明勸導(dǎo)和違法交通行為(廈門警方供圖)

東南網(wǎng)11月20日訊(本網(wǎng)記者 劉瑋 通訊員 廈公宣)“騎電動車的小伙注意啦,請把頭盔戴好。” 20日下午,廈門市26臺警用無人機陸續(xù)升空,廈門警方開展的代號為“警鷹2021”的警用無人機文明交通勸導(dǎo)、查處專項行動正式拉開序幕。

在百腦匯十字路口,廈門市公安局警航中隊民警出動了2臺警用無人機對湖濱南路與白鷺洲路四個方向交叉口開展空中巡查。執(zhí)勤民警熟練的操控著手中的搖桿,借助無人機機動靈活的優(yōu)勢,對未佩戴頭盔的電動車駕駛?cè)撕完J紅燈的行人,迅速抵近用高音喇叭里進行安全提示,勸導(dǎo)電動車、行人遵守交通法規(guī),安全文明出行。記者通過遙控器顯示器屏幕看到,整個路口一覽無遺,畫面清晰,放大后能看清人臉。

在此次專項行動中,警用無人機搭載了高倍變焦廣角鏡頭和高音喊話器,按照“一大一小”兩臺無人機協(xié)同配合的方式開展巡查。即由一名隊員操控中型無人機在高空全景拍攝,另一名隊員操控小型無人機抵近對行人闖紅燈,電動車闖紅燈、逆行,機動車不禮讓行人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抓拍,實現(xiàn)對交通違法的“秒取證”。無人機將采集到的交通違法視頻及圖像信息實時傳輸至110指揮情報中心后臺,再由后臺推送至交警部門。通過交警的專業(yè)審核后,將核定的違法信息錄入違法處理系統(tǒng),對違法行為人進行非現(xiàn)場處罰。同時,110指揮情報中心還將違法行為發(fā)送至其所居住社區(qū)的網(wǎng)格員,對違法行為人開展一對一的交通安全教育處罰,并精準發(fā)送警示短信和安全提醒。

“警鷹2021”文明交通勸導(dǎo)、查處專項行動正式啟動

民警操作無人機(廈門警方供圖)

廈門市公安局警航中隊中隊長李健告訴記者,此次廈門警方開展“警鷹2021”的警用無人機文明交通勸導(dǎo)、查處專項行動首日,共出動26名“飛手”、26臺警用無人機,總巡航時長達28小時,共開展喊話宣教160次,抓拍交通違法行為100余起,有效提升了交通違法整治的精準度,也極大提升了交通違法查處的效率。

據(jù)了解,今年是廈門警方連續(xù)第二年利用空中力量參與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前期,市公安局的指揮情報中心與交警支隊對近一段時間以來的交通數(shù)據(jù)研判分析,決定組織市公安局警務(wù)航空中隊、6個行政公安分局警航隊伍,聯(lián)合廈門市110無人機青年義務(wù)航空隊開展統(tǒng)一行動,對全市重點路口、路段進行空中交通巡邏,及時開展語音勸導(dǎo)、抓拍行人、電動車闖紅燈,電動車逆行、占用機動車道、未戴安全頭盔等違法行為,積極配合地面交警展開違法整治。

“我們將積極響應(yīng)民生需求,借助科技賦能,探索完善由市公安局情報指揮中心、交警支隊指揮中心提供數(shù)據(jù)支撐,“空中+地面”聯(lián)合勤務(wù)、立體管控模式,積極拓展交通治理新功能,為廈門城市文明安全治理提供高效率的解決方案,營造文明、安全、有序的交通環(huán)境。”廈門市公安局宣傳處處長馬翠琳告訴記者。

警方提醒:

1、駕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應(yīng)佩戴經(jīng)過檢驗合格的安全頭盔。

2、在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人行橫道,須看燈行走。

3、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shè)施,不得強行攔車或?qū)嵤┓恋K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

4、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5、在設(shè)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shè)有隔離設(shè)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6、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nèi)的路段,不得停車。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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