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xiàn)在的位置:海峽網(wǎng)>新聞中心>福建頻道>莆田新聞
分享

海峽網(wǎng)訊 近日,荔城法院對一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涉嫌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眾斗毆罪、開設(shè)賭場罪一案進行宣判,5人獲刑。

2012年起,林某海、陳某嶺、鄭某海三人出資非法經(jīng)營高利息放貸生意,糾集陳某智、林某錦、同案人陳某拱(另案處理)為固定討債人員,逐步形成惡勢力犯罪集團。該集團在荔城區(qū)多次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拘禁、聚眾斗毆、開設(shè)賭場等違法犯罪活動,欺壓百姓,稱霸一方,社會影響惡劣。

高息放貸,暴力討債。2014年5月31日,林某海、陳某嶺、鄭某海共同出資向被害人郭某榮放貸32萬元,約定月利息4分,并預先扣除利息1.28萬元。郭某榮在支付86500元利息后無力償還。2015年11月下旬,林某海、陳某嶺、鄭某海糾集陳某智、林某錦等人先后多次到郭某榮家中采取潑油漆等方式進行討債,并強迫郭某榮就拖欠的利息另行寫下15萬元的借條。2016年7月,林某海、鄭某海強占郭某榮用作抵押的店面,自行對外招租并收取店面租金長達兩年左右,共計收取租金7.2萬元。

非法拘禁,逼寫借條。2014年3月,林某海、鄭某海、陳某嶺以林某海名義向被害人劉某峰放貸2萬元,約定月利息1毛5分。劉某峰因無力償還高額利息遭到林某海言語威脅而跑路。同年12月,林某海、鄭某海、陳某嶺在一家服裝店與劉某峰偶遇,三人將劉某峰強行拖拽至車內(nèi)帶到荔城區(qū)北高鎮(zhèn)一茶葉店門口空地上,對其拳打腳踢,逼迫劉某峰寫下一張4萬元金額的借條并對其進行非法拘禁。

荔城法院審理認為,林某海、鄭某海、陳某嶺為討要高利貸債務,組織陳某智、林某錦以及同案人陳某拱等人,逐步采用言語辱罵、威脅、砸玻璃、噴油漆等手段,滋擾被害人及其家屬生活,擾亂正常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已形成了惡勢力犯罪集團。

11月5日,荔城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林某海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總和刑期7年,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6年。判決鄭某海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犯開設(shè)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總和刑期6年,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20萬元。陳某嶺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總和刑期1年6個月,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1年3個月。陳某智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林某錦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湄洲日報記者 許愛瓊 通訊員 傅瑋珊 林鐘蕙)

責任編輯:黃仙妹

最新莆田新聞 頻道推薦
進入新聞頻道新聞推薦
焦點訪談:大金磚 大團結(jié) 大作為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一周熱點新聞
下載海湃客戶端
關(guān)注海峽網(wǎng)微信
?

職業(yè)道德監(jiān)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14 舉報郵箱:service@hxnews.com

本站游戲頻道作品版權(quán)歸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權(quán),請聯(lián)系我們,本站將在3個工作日內(nèi)刪除。

溫馨提示:抵制不良游戲,拒絕盜版游戲,注意自我保護,謹防受騙上當,適度游戲益腦,沉迷游戲傷身,合理安排時間,享受健康生活。

CopyRight ?2016 海峽網(wǎng)(福建日報主管主辦) 版權(quán)所有 閩ICP備15008128號-2 閩互聯(lián)網(wǎng)新聞信息服務備案編號:20070802號

福建日報報業(yè)集團擁有海峽都市報(海峽網(wǎng))采編人員所創(chuàng)作作品之版權(quán),未經(jīng)報業(yè)集團書面授權(quán),不得轉(zhuǎn)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版權(quán)說明| 海峽網(wǎng)全媒體廣告價| 聯(lián)系我們| 法律顧問| 舉報投訴| 海峽網(wǎng)跟帖評論自律管理承諾書

友情鏈接:新聞頻道?| 福建頻道?| 新聞聚合